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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看病少掏三成药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25 07:55:52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起,北仑、鄞州和慈溪三地的5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下属的服务站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这标志着作为国家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在我市正式启动。

  基本药物制度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群众所必需的药品。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实行这项制度,并基本解决全民看病问题。去年,我国出台了基本药物制度并把它列入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年初,我市的慈溪、北仑(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被省政府列入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

  北仑9家,鄞州23家和慈溪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由政府举办。昨天,记者从三地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这53家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今天起,这53家社区医院里,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150种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以及现有库存的药品和因特别情况准许使用的其他药品,全部按进价实行零差价销售。其中,浙江省150种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要到6月底统一招标后方可配备到位。至明年年初,前两类药品要全面替代后两类。今年允许其他药物适度使用。其中,鄞州、慈溪在今年6月30日前,确因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慢性肝病、精神病等6种常见慢性病防治必需,可适当使用其他临床常用药物;年底前,30张及以上床位的社区医院住院病人可适度使用其他治疗必需药物,但严格控制品种数量和药品销售比例。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网站获悉,我省增补的150种药物都是去年我省群众用药排名前列、基层医务人员推荐较多的药品,能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其中,中成药53种,西药97种。防治高血压等我省常见疾病的品种共47种,占三成多。同时,头孢拉定、小柴胡丸、珍珠明目滴眼液等实惠药都进了增补目录。

  另外,按省政府要求,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已全部纳入这三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昨天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说,年底前,除南三县(市)外,所有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30%的药品购销差率计,今后市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可少掏三成的药费。这将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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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