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这个上世纪70年代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已在160多个国家实行的制度,昨起在宁波推行,试点范围包括慈溪市21家、北仑(含大榭开发区)9家、鄞州(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3家基层医疗机构。这项新制度到底能给百姓带来多大程度的实惠?人们拭目以待。
记者 张昊
患者配的药确实便宜了
昨天,记者来到我市试点医院之一的鄞州区钟公庙医院。说到和前一天的不同,医师缪科达大声说:“明显不一样了!”他随机调出一位林姓患者的门诊记录,指着屏幕对记者说:“第一组药品中,氯化钠注射液针剂,原来要7.6元一瓶,现在只要3元;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针剂,原来可能要7.4元一支,现在只要1元。”
很多人都对“基本药物制度”感到陌生。记者发现,这家医院入口处及门诊室的墙上都贴着“实行药品零差价”的通知。该院的工作人员还准备把白色的告示换成彩色的。
来自河南的龚德龙家住鄞州区后庙社区,带着患感冒的2岁儿子来看病,昨天是第二天来打吊针。所以就有了两张收费收据,一张收据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一天的,一张收据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第一天的。两天的药差不多,记者找出相同的药作了个比较,其中一瓶注射用药价格下降了80%(详见附表)。
然而,还有人对药价“缩水”感到不适应。缪科达说:“上午有个病人,配完药发现七八十元的药降到了二三十元,特地过来问,‘医生你怎么回事啊,这么便宜的药,治的好吗?’”
不再采购目录以外药物
一些医生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的457种药物,只占到自己经常开的药物50%~60%。也就是说自己习惯开的近一半药无法开了。比如治疗糖尿病的常见药胰岛素诺和灵针剂,不在目录之内。
这是基本药物目录面临的难处:基本药物太少,无法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如果设置过多,不仅财政无力负担,同时也失去了基本药物的意义。
“许多治疗慢性病的患者,本来在我们这里可以配到的药,现在必须搭上交通费到大医院排队配药。”缪科达说。
新医改的方向是对病人进行合理分流,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然而,如果在过渡期过后,患者无法在社区医院配到自己合用的药物,就有可能重新让这些患者回流到已经人满为患的大医院。
这个过渡期从现在到今年6月30日。鄞州区、慈溪市规定在今年6月30日前,确因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慢性肝病、精神病6种常见慢性病防治必需,可适当使用其他药物,总共不超过12种,并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优惠待遇。
北仑区则一步到位,没有设立这样的过渡期,也就是从昨天起,医生必须开目录内的药物,库存药物退回医药企业或调剂到其他医院。
钟公庙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昨天起,该医院就不再采购目录以外的药物,对于现有库存药物,在今年6月30日前仍然销售,但按照进价出售。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药价对比
药物 实施前 实施后 降幅
4:1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1袋5.5元 1袋3.85元 下降30%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g/瓶 2瓶36.8元 2瓶7.4元 下降80%
5%葡萄糖注射液(软袋)100毫升 1袋5.4元 1袋2.7元 下降50%
利巴韦林注射液(病毒唑针) 2支1.2元 2支0.3元 下降75%
地塞米松磷酸钠针 1支0.57元 1支0.2元 下降65%
(根据龚德龙的药费收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