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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两次敲诈勒索 不思悔改落得再度入狱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2-27 10:40:27

  赌博输钱,心生歪念

  今年32岁的彭军来自江西,只有初中文化,不到一米七的个子,看上去很瘦小。去年年初,他在奉化的一家服装厂找了份活。但厂子里的生意并不好,无事可干的彭军经常跑到游戏厅玩老虎机。几个月下来,把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1万元钱都送进了“虎口”。到了4月底,父母给他打来一个电话,称家里要粉刷房子,让他寄点钱过去,但此时彭军早已两手空空,哪里有钱往家里寄?

  书信短信,软硬兼施

  彭军开始动起了歪脑筋。此时,他的眼前出现了自己所在企业女老板王琳的身影:她天天开着名牌轿车进入,穿戴时髦,肯定很有钱。

  一天,彭军来到奉化江口街道邮政所,寄出了一封“炸弹信”,其中写道:“不拿到一万元钱决不罢休,首先对你的名牌轿车下手,烧成一个壳架子……”

  此后每隔十来天,彭军都会寄一封信给王琳,一共寄了4封。但让他失望的是,王琳对他的“炸弹信”没加理会。

  眼见写信没有效果,去年8月31日,彭军来到一家通讯店,买了张手机卡。第二天,彭军便捧着手机发短信了:“我是孤儿,在金华监狱服刑五年学会服装之类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去年7月出来到这儿带班结识一些服装人员,由于得了肝病和心脏病要开刀,请您帮助我。”

  紧接着又发短信:“问我是谁?我是你家的克星,等你厂的棉袄将完成时就是起火之时,也是我复仇之时。看来王老板是没诚意的,是不是要我把你的一双儿女变成阴阳相隔?我临死时也要死在你家。”

  就这样,彭军每天要把好几条类似的短信发到王琳的手机上,一会儿请求她做好人,给他点钱让他看病,一会儿又恶语威胁,要让对方家破人亡。同时把敲诈金额从最初的一万元提高到了一万五千元。

  犯罪未遂,同样获刑

  去年9月18日,正在发威胁短信的彭军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同年11月27日,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彭军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后经查实,2006年10月,彭军曾因经济拮据实施敲诈,被鄞州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十个月。

  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彭军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具体案情,法院最后以彭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董小军 汪美芬 冯 建)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