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类型变更手续昨起办理,上述两类人员可于本月2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可以办理医保类型变更的人员为:户籍在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仅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且本人要求变更参保类型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类型变更后,参保人员从4月1日起按变更后参保类型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已参加市区统筹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从今年6月起因启用新缴费基数而需调整缴纳费用,实行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形式缴费的,其存款额必须大于当月应缴数的金额,以免因存款不足造成中断缴费。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