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销售形势小批量推房源,逐步抬高销售价格,人为制造住房供应紧张氛围……近年来,把在建楼盘房源分多批、多种价格推出的“小步快走”式销售成为不少开发商的常用销售手法。不过,从4月1日起,这种做法将被叫停——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增加房源透明度,并对分批次申领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
结合当前我市实际,《通知》从规范预售制度入手,细化了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明确了开发商申请商品房预售必须提交的资料。如要求开发商必须提供分幢分层平面图、房屋清单;商品房预售方案;经人防主管部门确认的地下人防位置、面积证明(预售商品房有地下汽车库的需提供)等等。《通知》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包括的内容作了规定:包括项目座落位置、建设规模、分类面积、建设进度、计划交付日期等基本情况;用于预售和不预售的房源情况;开盘时间、地点,销售方式、价格及调整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各楼盘的销售节奏也作出规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一般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规模为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确需分批申领预售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万平方米,且各批次的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房源,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将全部房源一次性公开对外预售,不得分批、分次预售。
“新规要求一次性推出5万平方米以上的量,且一次性定价销售,这对现行住房销售模式会产生较大冲击。”一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房产开发商在推出房源前必须做更多的市场研判,惜售捂盘行为将得到遏制。“对市民而言则是利好,购房者将有更多的房源可供挑选,且不必再有‘再不买又会涨价’的恐慌,可以较为从容地选房购房了。”
据介绍,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开发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宁波日报记者 王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