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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人口复核月底截止 四口及以上人家可办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03 07:35:2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由于水价调整,我市的用水人口复核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四口(含)以上的人家还没办理复核手续的,请尽快前去办理。

  宁波水价调整时,确定了居民的水费基数,规定以三口之家为基准,将居民的生活用水水价分为3个等级:用水17吨以内2.75元/吨,18吨至30吨为4.43元/吨,30吨以上5.90元/吨。每增加1人,各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5立方米,水费仍按同一级计量。为此,供水部门称,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用户要求增加水量基数的,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自来水总公司所属供水分公司营业窗口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复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据悉,2006年、2007年已办理用水人口核定手续的用户,在2009年前按规定大部分已办了复核手续,但目前仍有部分居民还没办。因此,供水部门请这部分居民于3月31日前进行复核,逾期不办理复核手续的,次月以户用水人口3人及以下的标准计收水费。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清泉热线96390。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魏光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