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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试水排污权交易 企业不愿卖掉多余指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03 07:35:24

  众所周知,企业排污要缴纳一笔排污费。但记者昨天从镇海区获悉,作为我市第一个试水排污权交易的县(市)、区,在镇海,除了排污费外,企业要排污的话,还需要购买排污总量。“目前,全区已有32家企业缴纳了排污总量有偿使用费。”镇海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两天,巍华化工就花了65万元购买了每年155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排污总量有偿使用

  为什么要对排污总量进行收费呢?镇海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在目前我国还是无偿使用。“而如何创新机制,发挥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作用,是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为此,镇海区选择了排污权交易这一形式。

  那何谓排污权交易呢?“它指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使企业拥有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容许这种权利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而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控制在相对恒定的状态。”这名负责人说,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环境质量要求,通过分配(有偿或无偿)和取消(有偿或无偿)排污权,控制该地区的排污总量。

  在镇海,根据有关规定,凡是该区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大于(含等于)3吨/年的工业企业(含服务企业)、化学需氧量(即COD)排放总量大于(含等于)3吨/年的工业企业或电镀、酸洗废水日均排放量大于(含等于)10吨的设置电镀、酸洗等表面处理工序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有偿使用。

  32家企业缴了使用费

  各种污染物的排污总量的价格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把企业分为新企业和老企业两种。”该负责人说,其中,2009年1月1日起新办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偿使用的现行指导价为:COD每吨1.5万元,二氧化硫每吨2万元,电镀、酸洗废水每吨10元。不过,在限制申购区内的企业,排污总量的申购价为指导价的1.5倍。

  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得到核准的企业(现有企业),其申购价为:COD每吨3000元,二氧化硫每吨4000元,电镀、酸洗废水每吨2元。同样,在限制申购区内的现有排污企业,申购价为上述价格的1.5倍。

  在镇海,符合条件的排污企业共有89家。环保部门已完成对它们的排污权总量核定及公示工作,对其中35家企业下发了排污许可证。这35家当中,32家企业已经缴纳了有偿使用费,费用总计达460多万元。

  政府回购价高于指导价

  如果企业通过减排措施或技术改造项目,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所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经相关技术规程核定后,属于政府减排目标范围内的指标,由环保部门强制回购。结余部分可由企业向环保部门提出由政府回购。”该负责人说,回购价为指导价的1.2倍,并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剩余时间折算。

  当然,企业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结余部分,在符合产业政策的条件下,也可用于本企业的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

  “环保部门同时也将跟踪监督,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其申购的排污总量指标的,除按照指导价两倍的价格征收超排部分的有偿使用费外,还将责令企业限期治理。”该负责人说,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由环保局报请该区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其购入的排污总量指标由政府无条件收回。

  企业不愿卖掉多余指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该项政策已施行一年多,很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已经节省了不少排污总量,但他们都表示,不会把多余的排污总量卖给环保部门。到目前为止,镇海环保部门尚未接到一起政府回购申请。

  根据环保部门的核定,位于镇海的久丰热电每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00余吨。去年10月,企业缴纳了排污总量有偿使用费的首期费用。与此同时,企业也加强了污染减排工作,其中最大的一个举措就是上马了一套炉外脱硫设备。

  “脱硫率可达到90%以上。”久丰热电总工程师伍振国告诉记者,这套设备在去年底投入使用后,企业减少了800吨左右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这也意味着,企业如果把这8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卖给环保部门的话,就能得到400万元。

  “我们不会把省下来的指标卖给环保部门。”伍振国斩钉截铁地说,企业还将进一步扩大生产,正好可以吸纳省下来的指标。“如果现在卖了,以后想使用的时候再买就困难了。”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史秀亚 李静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