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户口和前夫"同住一室" 外来离异女遇"分户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03 08:27:42

  中国宁波网讯 “离婚两年多了,可户口还和前夫“同住一室”,心里真别扭!”北仑的周女士日前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一桩烦心事。

  年过四十的周女士老家在台州,20年前嫁到北仑白峰镇某村。因感情不合,两年前,周女士与丈夫离婚。她向记者说,虽然离婚了,可她的户口还挂在前夫那里。如果碰到办证明之类要用到户口簿,就得向前夫去借,不方便不说,还容易引发矛盾。前阵子,村里年底发福利费,是按人头发的,结果前夫把周女士的400多元钱给领走了。

  周女士说,她一直想分户出来,可跑了好多地方咨询,都说不行,只能让她把户口迁回台州老家去。前几天,周女士和前夫为这事又跑去派出所要求,民警最后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户口簿由女儿保管,以后周女士要用,向女儿要就是了。对此,周女士还是感觉“不踏实”。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老家那边没人了,也不想把户籍迁回老家,“毕竟户口在村里,每年还能享受些福利,老了也有个依靠”。她设想最好是把户口迁到同村的妹妹处去,或者找个机构挂靠一下,可政策上不允许。

  据记者了解,像这样嫁到宁波后离婚的外来妇女,普遍存在户籍归属难题。周女士说,仅她所在那个村,好几个人都存在跟她一样的情况。有个离异妇女找了对象,打算结婚,向前夫讨要户口簿去领结婚证,对方就是不肯,为此她非常着急。

  北仑区行政中心负责户政的王主任告诉记者,周女士反映的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确实存在。按照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要独立分户的话,周女士必须要有自有住宅,否则就要把户口迁回原籍地去,因为本来是婚迁迁进来的,现在婚姻关系解除,理当迁出去。现在的问题是,外嫁到宁波的离异妇女大都不愿意把户口迁回原籍,但又“无处可去”,才导致“分户难”。

  为什么户口不愿意回迁?这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户口所在地和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在宁波农村,户口和村民待遇直接挂钩,只要户口还在村里就能享受分红、福利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等,一旦户口迁出就不能享受了。

  王主任介绍说,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农村中就出现了户口簿里非亲户挂靠的现象,个别的甚至一个户口簿上有两三个非亲户。她告诉记者,相对来说,农村地区户籍管理比较严,在目前政策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周女士的分户要求难以实现,也不可能违规给她另外找个地方“挂靠”,“这也是户籍管理碰到的一个新问题”。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