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批评“高房价”背后的房地产行业暴利
住房问题被中国老百姓视为“最大民生”之一,在去年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出现“井喷”背后,开发商又赚了个“盆满钵满”,这种“高烧不退”的暴利现象引起近日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广泛质疑。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商品住宅销售额3676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80%;销售的商品住房面积为8亿平方米。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估算了开发商的成本账——商品房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让金、造房的建安费和各种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用所组成。开发商竞拍拿地,到完成开发和销售两个周期,平均时间在3年以上。
“如此,2009年全国商品房所用土地,平均拿地时间应为2006年。”陈万志说,根据国土资源部城市地价监测信息,当年“全国主要城市”用在“居住用途”上的“地价平均值”为每平方米1681元。新建商品住房的容积率以2来计算,分摊到每平方米住房中的“楼面地价”,约650元,建安费以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其他的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全国城镇的平均费用以600元计算。综上所述,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约2500元。
“由此可以大概算出,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陈万志说,以号称低利润的开发商万科为例,去年在重庆卖房子,平均每平方米净赚1082元,而重庆去年商品房均价约4000元,利润率也达到25%以上。
黑新雯代表说,被称为中国老百姓“最大民生”之一的住房问题,如果只有靠在市场购买商品房一条路解决,必然出现开发商一年获取上万亿元的暴利。开发商只要挨过政府调控期,一旦调控放松,必然出现带有报复性质的涨价。
“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在5%上下,我国工业品制造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在这个范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在30%以上,完全是暴利行业。”刘明华委员说。
陈万志说,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看,凡是重视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消费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较小,如德国、法国等;凡是轻视房地产的民生性质,并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投资或资本市场的,国家经济周期波动就比较大,如美国、日本等。
“我国房地产业应去暴利化,尽快回归民生性。”陈万志说。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