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05 08:52:31
解读1
中医师在中医院里占六成以上
鼓励开办中医诊所,允许中医坐堂药店
县级及以上政府重点办好一所已有的中医院。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及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在60%以上,确保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业务指导,体现中医药服务的公益性。
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和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5%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都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传统特色明显的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按有关规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解读2
实施青年中医药人员成长计划
对招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医院连续资助3年
尊重中医药人才成长特殊规律,对新招本科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级财政安排成长资助经费,并连续资助3年,主要用于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实践技能强化培训。
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国内中医大家为各重点学科(专科、专病、示范中医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临床中医人才研修项目深造。
实施青年中医药人员成长计划,各级名中医每3年带教2至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争取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各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解读3
大力推进名院名科名医建设
推广应用30个以上中医优势病种和多种适宜技术
全市重点建设好3至5所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中医“名院”;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和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形成中医“名科”群体,争取有5至6个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在全省同领域居领先地位。开展名中医评选和带徒工作,争取市级及以上名中医在30名左右、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在60名以上。
在全市遴选和推广应用30个以上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制定诊疗规范,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同时,积极推广应用中药、针灸、推拿、刮痧、火罐、熏洗、敷贴、穴位注射、热熨、导引、小夹板外固定等多种中医药适宜技术,使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使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门。
另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方面应用中医药方法,探索建立有规模的治未病服务区域,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蒋炜宁)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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