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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酒店办婚宴收进场费 变相"捆绑销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06 08:02:29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江东区消保委公布了当前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九大问题,并就此发布消费警示和点评,鼓励消费者大胆说“不”。

  部分酒店、饭店擅自设立最低消费。《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经营者不能以自己的规定设置“最低消费”。

  大多数酒店、饭店对一次性消毒毛巾收费。当前大多数餐馆、饭店不明示或者不明显告知消费者一次性消毒毛巾的收费标准,这是变相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大多数酒店、饭店滥用最终解释权。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应该在符合法律、条文条例的范围内,没有法律根据的随意解释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消费者可寻求消保委的帮助维护自身利益。

  婚宴收取进场费或有其他限制性条款。“进场费”等任何形式来实现其推荐交易都是一种指定交易,这种变相的“捆绑销售”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部分酒店、饭店有违诚信,擅自违反合同。一些酒店、饭店与新人签订合同时已约定婚宴价格,但当办婚宴之时酒店则以物价上涨等理由要求酒席涨价。消保委认为,酒店单方面违反合同有违诚信经营原则,对于物价的变动的因素消费者与经营方应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菜品明码标价不到位。《宁波市餐饮业消费者争议处理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对供应的酒水、饮料、菜(点)进行明码标价,对鲜活、海鲜菜肴的“时价”也应公布当日实际价格,同时要标注净含量,规范菜名,不得短斤缺两。

  食品制作原料凭证不齐全。调查中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一些自称某某原产地的食物原料经营者却无法出示进货凭证。为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多长个心眼,消费行为不要完全被商家的宣传所左右。

  酒店、饭店餐饮消费环境中存在人身、财产损失安全隐患。在酒店、饭店就餐中遇到滑倒、财物被窃等情况,消费者应保留现场凭证,如拍下滑倒现场照片等,以便日后维权。

  食物中掺杂异物。外出就餐过程中发现菜品中夹有头发丝、钢丝之类的投诉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是餐饮经营者管理不到位产生的问题。建议各餐饮企业加强自律与自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