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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董社区率先做到老小区车棚车库“零出租”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03-06 13:10:46

  

城管队员经常在社区内进行巡查。

  共建文明家园系列(二)

  核心提示

  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在车棚车库住人或利用车棚车库开店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区域,对前款规定的处罚权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小区特别是老小区车棚违规出租的治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在鄞州区中河街道汪董社区,经过治理,老小区车棚车库零出租。

  这儿究竟有什么好的经验,这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汪董社区下属的汪董小区和四明小区都是老小区。

  还在一年多前,这两个小区共700多户住户中,有七八十户出租了车棚车库。虽然比例不高,但给小区环境和治安带来了不少问题。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个小区的车库车棚最小的只有十多平方米,大的能停一辆汽车。这些车棚车库不大,但倘若租出去,收入却不菲,小房间一个月能租四五百元,大的能租一千元左右。  之前,对于车棚违规出租,小区居民也有怨言。由于车棚本来就不具备居住条件,没有卫生设施,住在里面的人就在门口随意大小便或是把粪便倒在阴沟、垃圾桶里。不仅如此。七八平方米的一间车棚,往往住的是四五个人,吃睡住都在里面,屋里还放着煤气灶,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有的住户甚至把煤气灶放置在过道的配电箱旁。一些出租车棚的业主,甚至从楼上沿墙将电线、水管拉到楼下车棚里,不仅有碍观瞻,而且造成安全隐患。

  每逢夏天,由于车棚闷热,一些租居人员就睡在小区的过道或平台上,经常是男的光着膀子,女的穿着背心短裤,居民进出都感觉不便。

  面对大多数小区都面临的状况,这个现状该如何改观呢?

  社区和城管部门为此想尽了办法,经过广泛走访,他们制订了《汪董社区禁止车库车棚出租公约》。公约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车库车棚的使用性质,不得出租,不得私自改宽加宽车棚车库门,不得在车库车棚内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社区干部在巡查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公约的,责令其立即搬离,如逾期不搬者,则联合城管部门和片区民警强制劝改。

  把租出去的车棚收回来

  为了将公约落到实处,社区工作人员和城管及每个楼层的楼组长,特意挑选下班高峰期和晚上休息时间,在社区门口向下班回来的居民发放宣传单并上门做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已经将车库车棚出租的居民,重点做工作,劝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地劝说。

  同时,社区还通过居民自治的原则,成立一个动员工作小组,成员为社区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活动的居民,通过他们来做邻里之间的思想工作,细说出租车棚带来的危害。由于工作扎实,没多久,就有30多户住户收回了出租的车棚车库。

  据城管部门介绍,在规定的时间内,有相当一部分房东和租户不愿配合,有的房东说车棚出租是他们一家的收入来源,不可能不出租;有的租户则出口伤人,称他们的租期没有到期,怎么搬离,并威胁社区工作人员。

  针对几家说服无效的“钉子户”,社区工作人员在和房东、租户交涉几次无效后,请来了社区保安和责任区民警及城管队员,由他们出面,根据小区管理的相关条例,对出租户采取了强制性搬离等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治理,汪董社区的车库和车棚全部收了回来。

  经常巡查防反弹

  将车库车棚违规出租清理完毕后,怎么能将这个好的状态保持下来?城管部门和社区干部也想了好多办法。

  中河城管中队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队员到社区进行巡逻,如果发现有车库车棚出租的苗头,就及时前去制止,并通报给社区,让社区干部进一步监督和做工作。由于工作做得细致贴心,一年多来,这种现象基本没有出现过反弹。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居民自然而然形成了良好的习惯。大家都明白了这个道理——宁愿车棚车库空着,也不去出租。社区居民张先生对记者说,他家里有一个车库,以前也曾想着出租,后来,他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公共利益。

  为了验证这种说法,记者以租车棚车库者的身份,到汪董社区走了一趟,十多名居民都拒绝了记者租车棚车库的请求,一名老年居民说:“我们这儿的车棚车库不对外出租,你到别的地方看看吧!”

  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汪董社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老小区车棚车库出租率为零的目标。近段时间,市内有30多个社区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专程到汪董社区取经。(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汪冰 边城雨/摄)

  专家视角

  浙江省社区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德兰:小区车棚车库违规出租治理一直是一个难题。一是一些居民见利忘义,擅自出租车棚车库;二是整治有难度。在出租车棚的业主中,有的业主并不在本小区居住,发生了问题,物业公司和社区干部也找不到原住户;三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清,最后是谁也管,谁也不管;四是部分居民对车棚车库整治有抵触情绪,有的业主甚至与承租户私下结成同盟,联合抵制车棚出租的整治工作;五是车棚车库出租问题由来已久,整治难度大。

  综观汪董社区治理社区车棚车库出租的措施,除管理有力外,还发动居民积极参与配合,这是社区居民自治理念的深层次体现和全新探索,在治理车棚车库工作中,值得借鉴。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