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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政“两权一房”抵押为农民创业添柴火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07 08:11:11

  中国宁波网讯 用自家住房作抵押,江北区庄桥街道葛家村的邵成贷款10万元开了一家小超市,最多两年即可收回成本。去年4月份以来,该区农民通过“两权一房”抵(质)押获得6000多万元贷款,至今已产生1000多万元效益。正是由于这些不断拓展的农村金融创新,我市农民创业如今已拥有了更多的资金“活水源”。

  农民创业缺乏资金,是全国性的难题。在我市,帮助农民寻找有效的抵押担保成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破冰之举。象山在这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去年3月以来,该县陆续把农村住房、渔船捕捞证、海域使用权、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到抵押贷款范围,在最大范围内唤醒农村“沉睡资本”。截至去年底,该县农户贷款余额突破20亿元。

  去年4月,江北区“捆绑”推出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抵(质)押贷款,贷款额度可达“两权一房”价值的80%,此举在全国属首创。目前,该区有79个村与农村信用社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授信金额达5.2亿元。发放的贷款中,少的5000元,多的达150万元,几乎无一例外地被用于创业。

  随着农村金融服务改革走向纵深,我市开始尝试向农户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去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为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小企业主和城乡创业者提供最高限额分别为30万元、100万元和10万元的贷款。市委农办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方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

  我市各项农村金融“新政”的实施,有效地满足了“三农”融资需求。据宁波银监局最新统计,2009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2303.31亿元,较年初新增28.07%;农户贷款余额达275.06亿元,较年初新增59.71%。(宁波日报 罗涟浩 蒋芬敏)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