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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逾期交付长达一年 开发商赔偿700余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08 07:28:34

  2009年我市发生了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最为典型的案例?昨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去年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十个案例。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案例一

    房屋逾期交付长达一年

  2009年1月,北仑区消保委接到562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某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长达一年之久,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但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消保委调查后认定,延期交房是开发商自身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及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经调解,最终该房产开发商共支付562名消费者违约金701.1万元,并于2009年3月底全部赔付到位。

  [点评]

  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交付期限、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已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

  调解未果支持诉讼

  2008年4月,大榭开发区海滨花园唐某向消保委投诉,称其新房中一只台州市椒江志大五金厂的三通阀门突然断裂,造成60多平方米地板和家具被水浸泡。消保委受理此案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同类产品抽样检测,在证实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历时8个月反复调解未果后,消保委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8月,经北仑区人民法院大榭法庭开庭审理,由厂方向申诉人唐某赔付27500元。

  [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指出消费者协会具备的职能中包括:“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因此,对经营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经多方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消保委应当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案例三

  汽车3次突然熄火

  葛女士于2008年11月初,花费13.18万元购买了一款自动挡汽车。2009年5月31日晚,葛女士在正常驾驶中车辆突然熄火。4S店检查发现油泵保险丝熔断,随即更换。6月7日,车辆再次熄火,此次为线路短路。7月中旬,车辆第三次熄火。葛女士向消保委投诉,坚决要求退车。经多次调解,9月中旬,汽车经销商将购车款13.18万元一次性退还。

  [点评]

  当前,关于汽车质量投诉日益增多。在目前国家未正式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前,汽车经销商应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负责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及相应的担保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四

  装修异味“熏倒”顾客

  2009年2月,陈女士到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办理个人存款业务。该行刚装修完毕,室内明显存在装潢异味。排队等候期间,陈女士突发呼吸困难、胸口发闷等症状,后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陈女士属于过敏性体质,并曾患有慢性支气管哮喘疾病,装潢材料散发的化学性气体导致哮喘疾病发作。2009年3月,陈某以农行装修后未经空气检测就开门营业,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导致其存款时被熏倒为由,向银行方面提出赔偿。经消保委调查,情况属实,银行内也没有任何提示。最终,银行方面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种费用6000元。

  [点评]

  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经营者除了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外,提供的消费环境也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此,经营者应当保障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危险因素的项目或者地方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案例五

  减压阀漏气爆炸伤人

  2008年7月,江西省高安市市民谢某购买了一只由浙江省慈溪市某水暖阀配厂生产的煤气减压阀。2009年5月11日使用过程中,减压阀漏气引起爆炸导致谢某女儿、舅嫂不同程度烧伤,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事后谢某与当地经销商交涉,但发票已遗失,经销商不承认该减压阀是其店内出售,也不愿将申诉资料寄往生产厂家处理。于是,当事人向慈溪市消保委投诉。慈溪市消保委接到投诉材料后,立即到减压阀生产厂家调查。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谢某所使用的减压阀确实是他们厂生产的,会对消费者负责。但此时爆炸现场已清理消失。后经慈溪市消保委多次调解,最终由生产厂家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16000元,谢某表示满意。

  [点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当销售者不能承担赔偿义务时,消费者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消保委还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保管好发票等购货凭证,当人身、财产受损害后,一定要注意证据保全。本案消费者虽然最终获得赔偿,但由于证据灭失,使维权颇费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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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