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统计局获悉,根据全省2009年5‰人口抽样调查,经浙江省统计局核准,2009年年底,宁波市常住人口为719.0万人。
2009年年末,我市户籍人口为571.02万人,比上年年末净增2.93万人,增长5.16‰。其中市辖区户籍人口为221.83万人,净增1.70万人,增长7.73‰;非农人口为202.04万人,净增3.55万人,增长17.89‰。
2009年全市出生人口4.51万人,出生率7.9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3.9:100;死亡人口3.43万人,死亡率6.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0‰,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连续两年回落。
■名词解释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东南商报记者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