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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趁老板出差卷走52万 逃亡4年大肆挥霍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09 07:52:44

  昨天,一桩刑事自诉案件在慈溪法院开庭。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28岁,湖北人,姓刘。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刘某以前的老板范先生,为了寻找刘某,他在全国各地奔波了4年。

  听话的“小弟”卷款跑了

  范老板是河南洛阳人,做小家电生意。2003年,他在河南郑州认识了刘某,当时刘某只有19岁,是某品牌电器的售后服务人员。

  交往中,范老板认为刘某为人不错,老实勤快,还帮他介绍了工作。一年后,范老板又带着刘某做电器销售生意。

  在范老板眼里,刘某除了爱上网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比自家兄弟还听话。

  2006年3月,范老板去广州出差,和往常一样,留下刘某在慈溪看店,帮忙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其间,2名客户打电话来说,有一笔110万元的货款要打过来,因为出差在外,范老板便让客户把钱汇到了刘某的账户里。

  几天后,范老板从广州回来,发现刘某“失踪”了,卷走了52万元货款,还开走了他的轿车。

  结识的女孩每人送2万

  刘某将52万元全部提现后,把范老板的车丢弃在慈溪一家酒店的停车场,开始了4年的逃亡之旅。

  4年内,刘某四处逃亡。在深圳,他赌博输了8万元,其间结识了2个北方女孩,三人又一起挥霍了10万元,其间刘某还送给她们每人2万元。

  2007年,刘某怀揣着剩下的13万元回到了湖北老家,用这些钱娶了老婆。警察抓到刘某时,他的儿子刚满周岁。

  受害人一直叫他“白眼狼”

  今年1月4日,范老板以自诉人的身份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刘某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过多的辩解,只是在说到儿子时,数度哽咽。“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的钱,我一时贪婪犯下大错。我想给孩子好的生活,却没想到反而给儿子的成长留下了阴影。”他说,他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范老板的信任。

  听到刘某的这些话时,范老板总是冷冷地看着他。他说,案发后,因为还不出客户的钱,他还差点被警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这些年,他四处寻找刘某,试图追回损失,但找到刘某后,才知所有的钱都被其挥霍了。

  交谈时,范老板没有提刘某的名字,一直叫他“白眼狼”。

  昨天上午,慈溪法院以侵占罪当庭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通讯员 王蓓 南山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