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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中间竖钢管 骑车经过受伤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0 13:07:51

读者求助

  “钢管怎么可以竖在非机动车道中间,这样也太危险了。”前天,读者兰宗强向本报记者求助说,3月4日深夜,自己的弟弟骑电动车途经机场路时,不小心撞上了设在非机动车道中间的一根钢管,到现在人还躺在宁波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问题是,他这几天跑了很多部门,却不清楚钢管到底是谁设的。

  记者跑腿

  前天中午1点,记者在宁波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病区见到了兰宗强和他的弟弟兰来义。兰来义回忆说,那天夜里他是去鄞州看一个亲戚,回家时已经很晚了,天很黑又下着雨,在途经轻纺城至礼嘉桥时事故发生了。一开始,兰来义以为自己只是皮外伤,回家后发现尿血,连夜送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是尿路断裂。

  “难道撞了就白撞了,费用全部由我们自己负责?”兰宗强不解地告诉记者。

  当天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靠近宁波市客运中心站的机场路,只见道路东面为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三标段施工工地,西面留有两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其中非机动车道每个入口处的中间都竖有钢管(如图)。

  钢管到底是谁设的?下午4点多,经记者多方联系,终于联系上了机场快速干道项目业主单位——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一位姓俞的工作人员证实说,钢管是他们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机动车辆驶入。他解释说,根据去年一开始的项目保通方案,非机动车道宽4米,为双向通行,也没有设钢管,可一段时间下来,发现经常有机动车驶入,危及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所以,后来在项目验收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和交警部门的建议,才加设了钢管。

  至于伤人责任问题,他个人认为他们公司设钢管本身是出于安全考虑,还在上面刷了红白相间的警示色,当事人骑车不小心,出事后又没有及时报警,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

  相关提醒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柯表示,作为一项公有设施,如果存在设置瑕疵或者管理瑕疵,设置人和管理者应当预见这种危险,即便设置了警示标志,出了事故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次事故中,行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当然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但把钢管设在道路中间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

  宁波晚报记者 王霞开 文/摄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