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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购物投诉增加 维修退货都很麻烦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0 13:07:51

  ■“3·15”维权提醒

  点点鼠标,拨个电话,就能轻松实现网络、电视购物。然而消费者一旦要求退货、维修时就会遭遇重重障碍,麻烦不断。

  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调查显示,去年网络、电视购物以及与此相关的快递服务投诉量增加了20%,事后维权之艰难超出了消费者的想像。

  维修、退货都很麻烦

  就在本月初,我市工商12315中心就接连受理了两起此类消费投诉。

  来自北京的吴女士投诉称,今年春节前她以399元的价格,通过陕西某电视购物节目购买了一台宁波某企业生产的“好帮手”蒸汽拖把。拖把送到家后,吴女士要求当着快递人员的面当面验货,然而快递人员却表示工作非常忙,要求吴女士立即付款签收。无奈之下,吴只得付款收下了这个蒸汽拖把。没想到第一次用就出了问题。据吴称,她当时完全按使用手册要求,往这台机器里加水,结果这机器却漏水;吴另又试着插上电摁下这个蒸汽拖把的开关,结果家里的电都跳闸了。无奈之下,吴只得打电话找那家已收取她货款的快递公司,但快递公司方面却称这与他们无关,要吴去找销售企业。吴又打电话找到那家通过电视购物销售这一产品的销售公司,但对方又把此事推到了宁波的厂方。吴无奈之下,只与宁波的那家家电企业取得了联系。经过协商,最后对方同意换货,但要求吴先把产品寄回。可是吴女士却认为,坏掉的产品是她唯一的凭证,不能寄回。双方协商不成,吴最后只得求助于宁波工商12315。

  另一名消费者是南京李女士,一番曲折的维修服务让她着实郁闷不已。据李反映,她去年3月通过江苏某电视购物节目购买了一台宁波富达电器生产的吸尘器,用了一个月就罢工了。生产厂家同意维修但要求李女士承担寄送产品的运费。李女士同意后于6月将产品通过物流公司送回宁波。而生产厂家却以物流公司要求收货方支付运费为由拒收。李女士解释运费她会在产品修好送回后一并支付,但是生产方不同意。于是李女士于10月将产品通过快递公司再次寄出。一直到今年1月18日,生产方才通知李女士产品已修好,要求其支付35元维修费。李女士便往其指定账号汇了款。然而,之后,李女士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直到3月8日,该生产厂家来电询问维修费是否已到账,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又要求李女士把汇款底单传真过去。

  新兴消费售后服务亟待规范

  记者注意到,随着人们生活习惯的渐渐变化,网络、电视购物等只需打打电话、动动手指就可以解决的购物方式,已成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取代的消费方式之一。然而,如此轻松购物的背后,相对应的却是事后维权之艰难。根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最近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尽管该中心上个年度总电话接听量同比下降23%,消费投诉受理量同比下降了8%,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以及与此相关的快递服务的相关消费投诉却有增无减。统计显示,该中心2009年度此类消费投诉量超过了300件,同比上升了近20%。而仔细查看这些消费投诉内容,则大部分都是与上面两案例相类似的,大多都是消费者在发现通过网购或电视购物买的商品质量问题后,要求退货、维修时障碍重重,麻烦不断。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本报决定联手市消保委共同开展一次有关此类新兴购物消费的调查(见下表),广大消费者若有此类消费经历,可以填写下面这份调查表格,然后回寄。寄送地址:宁波市灵桥路768号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晚报经济新闻部,邮编315000。

  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之类的新兴消费,本报近期还将继续予以关注。广大消费者若有相关的维权经历,可以直接发邮箱:zlm@cnnb.com.cn,与我们进行交流。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实习生 史娓超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