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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无理由退货”商业企业扩至20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1 13:00:17

  中国宁波网讯 消费者不小心买错了东西,商家承诺可以给予退货。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相关会议中获悉,在海曙工商分局的倡导下,目前以天一商圈经营户为代表的实施“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业企业已扩大到了20家。

  海曙“无理由退货”制度是从2008年3月14日起开始推行的。当时,隶属天一商圈11家大商场大超市首次共同承诺:消费者从这些商家购买了除食品等相关商品之外的商品后,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允许无理由退货。

  据海曙工商分局昨天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相关商家已经受理了无理由退货203628件,涉及金额达4446.27万元。而从海曙工商12315中心及消保委的记录显示,在这近两年的时间中,未发生一起消费者符合退货条件而遭遇商家拒绝的消费投诉。

  与此同时,实施“无理由退货”的商家也均表示没有遇上明显的恶意退货行为。据海曙工商12315中心统计显示,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三年间,海曙施行“无理由退货”的14家企业的消费投诉总量呈逐年减少之势,分别为799件、748件和593件。

  记者了解到,“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成功施行,渐渐吸引了其他一些商家的陆续加入。本月,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和新一佳超市也正式宣布实施“无理由退货”,海曙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商家由此已经扩大到了20家。而值得一提的是,三江公司承诺其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88家门店全面推行“无理由退货”。

  实施“无理由退货”制度20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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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狄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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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