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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12 08:11:07

  中国宁波网讯 2010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昨日出台。按规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跟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六选一”项目测试机会将由去年的一次增加到两次,学生可自行选择两次中考得较好的成绩。

  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认可

  体育中考参加对象: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作为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户籍学生向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宁波市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户籍学生向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回宁波市区考生及往届毕业学生除参加体能(耐力)项目及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考试外,另需在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中加考一项(任选一项,但不得与已选项目重复)。

  三大考试项目总分30分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体能(耐力)项目和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共3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以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定内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项目为主要内容,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总分10分。

  2.体能(耐力)项目: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100米)(可任选一项,也可两项兼选,以其中一项高分计入总分),总分10分。

  3.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任选一项,总分10分。

  各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不同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

  体能(耐力)、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考试时间在4月下旬。江东、江北、海曙三区及高新区初中毕业学生具体考试时间为4月24日至25日,地点另行通知(游泳考试已于2009年8月结束)。

  按有关规定,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方案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其他项目均采取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市三区及高新区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须于2010年3月31日前做好学生集中考试报名及计算机信息录入工作。

  免考及缓考

  学生因疾病或肢残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予参加体育考试,以18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二级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科)审批。

  女生例假期间或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在适当时间统一组织缓考。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宁波日报记者 陈 敏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