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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中介申请汽车保险退保频频被拒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2 13:01:54

  中国宁波网讯 投保商业车险后,按规定是可以退保的。但是,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一些二手车中介拿着汽车出让方的相关证件去保险公司办理汽车保险退保时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了,双方为此发生了多起纠纷。中介称,他们是受汽车出让人委托来办理退保的,保险公司认为,中介不具备申请退保的资格,这么做有私自占有退保保险费的可能,更容易引发车辆买卖双方的纠纷。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关于汽车保险何去何从是一个较有争议的问题。对于交强险的去从,相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的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但是,对于商业车险的去从却相对较为复杂。按规定,商业车险除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外,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申请和保险单正本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因此,在二手车交易中,对商业车险的过户有两种方式,除了对原保单要素进行更改,将被保险人改成新车主外,第二种方式就是申请退保,即把原来那份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合同,这时保险公司会退还剩余的保费,之后,新车主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重新选购车险。

  在退保时,一些车主会亲自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也有一些由二手车中介去办理。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对由二手车中介来代办退保手续的情况都显得较为谨慎,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拒绝。保险公司称,退回的保险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必须由投保人本人亲自去办理,按照规定,中介没有办理退保手续的资格。“这是为了保障汽车原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一些人在投保人并不知情的前提下私自占有退保费,否则,不仅二手车的出让人会追究退保的保费,受让人也会因接手的‘裸车’产生质疑。”一家财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如果非得由中介代办,中介一定要持出让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办理退保,保险公司在不能确定是否是原车主的意愿前提下都不会随便同意退保。

  记者采访后发现,退保纠纷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车辆买卖双方的保险意识不强有关。目前,在二手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对如何处理汽车保险费这一问题知道的人并不多。

  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转籍更新申请即可,却没有给车辆保险办理相关的转保手续。以往,保险公司对这部分没有进行保险转保的新车主是拒赔的。因此,二手车新车主因退保或车辆肇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就会有纠纷发生。去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后,为此进行了特别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在二手车出让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车辆进行过户后,原车主或者新车主在通知保险公司后,新车主就可直接承继原来的汽车保险,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在涉及到二手车交易中的退保问题,保险专家指出,在二手车交易时,买卖双方事先应该清楚汽车的商业车险该怎么处理。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如果确实要退保的,最好由出让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保险单证、银行账号亲自去保险公司柜台办理退保手续。而作为汽车受让人,在购买二手车之前,一定要清楚原车辆的商业车险是否可以承继下去。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