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银行存钱遭遇“被保险”消保委剖析理财黑洞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13 07:47:20

  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客户经理拍胸脯保证只赚不赔,可几年后赔了钱,银行却甩出“投资风险客户自担”搪塞;本想存款结果却换来一纸保单,糊里糊涂“被保险”了……这都是金融领域忽悠消费者的招数。今年市消保委已接到27起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诉咨询,为此市消保委展开调查,并就此发出警示。

  只谈盈利不谈风险

  问题一:部分银行服务存在瑕疵,有的客户经理推销产品,只谈盈利不谈风险,引人误解。制定合同时用条款限制,理财产品亏损时又以“投资风险客户自担”搪塞,但对理财产品手续费、管理费却照收不误。

  案例:2008年,蒋先生看到某银行推出一款蓝筹股票型理财产品广告,广告宣称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收益率高达几十个百分点,这让蒋先生有点心动。于是他来到银行咨询,客户经理接待了他,并以“专业理财团队、保准不亏”等诱人的说法劝他购买。于是,蒋先生一口气买了15万元、期限2年的该产品。不久前,产品到期,蒋先生一查账,不但没有一分钱收益,本金也亏了1万元。在与银行的交涉中,蒋先生才发现产品说明书已写明,该产品投向新股和蓝筹股,是风险最高的理财产品之一,这与当初客户经理宣传的“低风险”截然相反。

  支招:消保委提醒,销售人员推销理财产品时的收益承诺,投资者最好要求其以书面形式记录,以便日后取证。另外,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只关注预期收益率,更要关注数字背后所蕴藏的风险,如收益率风险、投资标的的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亏盈由银行说了算

  问题二:理财产品亏盈银行说了算,消费者无法知道理财产品的真实运行情况,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排除个别银行暗箱操作理财产品的情况。

  案例:两年前胡先生在某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为新股申购和证券基金系类产品。近日理财产品到期,胡先生发现户头上的钱从50万元缩水到45万元。胡先生认为,他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明确,按上年度的证券收益和新股申购,不可能产生亏损,还应该有利润。既然按照银行的说法是亏损了,那就应该出示相关报告,起码让他亏得明明白白,但多次交涉,银行始终不肯出示任何资料来说明亏损的原因。

  支招: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出台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法规。此外,由于银行收取了手续费、管理费等,建议银行也应承担理财风险,不应该让理财产品亏损的都是投资人。

  银保销售存在误导

  问题三:模糊推销,混淆理财产品与保险产品。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银行渠道的销售力度,但随之而来的银保销售误导时有发生。老年人“被保险”的情况尤为突出。

  案例:70岁的倪老伯去家门口附近一家银行存钱,等候的过程中,热情的客户经理和他攀谈起来。得知倪老伯要存6万块钱,客户经理推荐他购买一种每月定投500元的银保产品,说年收益是6%,比固定存款的利息高得多。一周后倪老伯把存钱的事情给女儿说了,女儿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后发现,倪老伯买的根本不是理财产品,而是一款保险,并且要15年后才能获得返利。倪老伯一听傻眼了,70岁的人还要等15年才能返利,当初要是客户经理说清楚这一点,这么大年纪的人肯定不买这种产品。倪老伯随即向消保委投诉,最终通过调解,银行解除了与倪老伯的保险合同。

  支招:在银行购买相关产品后,即使当时没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回家后也应仔细阅读文件上的条款。正规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保险合同生效起4~5个工作日内致电客户进行回访。回访时,保险公司业务员会介绍保险收益等相关情况。此时也是在提醒客户:你购买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

  另外,根据《保险法》,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之后客户则要承担相关退保费用。合同生效时间越长,要求退保的客户本金损失就会越大。如果“犹豫期”内要求退保,被对方故意拖延,客户可直接在保险公司的柜台办理退保手续。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通讯员 葛荣国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