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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发布“3.15”消费警示 购物心中有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13 09:16:57

  中国宁波网讯 市质监部门日前公布了2009年度“12365”投诉(咨询)量统计数据,并同步向全市市民发出消费警示。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电器等商品时,最好养成查看商品标志的习惯,特别是商品外包装或外表面上印(贴)着的表示质量、性能等信息的标志。

  据统计,去年质监“12365”热线电话共接到投诉(咨询)4821件,办结率100%。食品、特种设备、轻纺等产品的质量问题是市民咨询、投诉的热点。

  有没有便捷的方式让消费者了解商品的质量状况?“其实从产品的外包装上就能看出一二。”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食品、电器等外包装或外表面,会印(贴)有各种各样的代表产品质量、性能的标志。不过,完全了解相关标志含义的市民并不多。

  为此,质监部门发布的消费警示,列出了一份质量标志清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为“QS”标志,是“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外包装上印(贴)有该标志,表示生产企业是持证生产的,并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能源效率标志是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志。1级代表产品节能效果最好,2级以上可认证为节能产品,级别数字越大,能耗越大。另外,必须印(贴)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即“3C”标志)的产品目前共有22大类172种,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安全玻璃、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

  清单上还有消费者平时较少关注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这两个标志都用来表示商品没有“缺斤短两”。电子秤等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上如果贴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就表示该器具已经质监部门强制检定合格,当然还要注意其检定合格有效期。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则代表了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性。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通讯员吴婧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