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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物业费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集体退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3 12:45:53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发生在各居住小区的物业纠纷日益增多,个别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相当紧张,并经常演化为业主拒付物业费,影响了和谐社区的构建。

  从2008年7月开始,慈溪市人民法院、慈溪市建设局和几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建立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物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由于“慈溪模式”切实有效,目前,宁波市建委物业主管部门正起草相关指导意见,准备在全市推广。

  现场调查:

  历史遗留问题是纠纷根源

  江北区宁馨园小区很可能要面临无物业管理的尴尬。1月25日,小区物业公司贴出公告,称将于2010年4月30日24时终止服务。

  3月11日,记者在该小区门口贴的公告上看到,物业公司这样陈述退出的理由,“贵小区相当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现象严重,导致物业的实际工作运行困难,经济上出现严重亏损……”

  “连人家老小区改造都要求是封闭式的,我们新小区竟然还有1至3幢房子的大门是朝外开的。”提起拖欠物业费一事,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阿姨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规划图纸上小区是全封闭的。正是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加上对物业本身服务质量有意见,1至3幢房子的业主普遍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并导致其他的业主效仿。

  物业公司:

  连续多年亏损只能退出

  昨天上午,宁波和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信良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表示公司退出也是纯属无奈。

  张信良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2006年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8%,收支基本持平;2007年和2008年的物业费收缴率下降到50%左右,每年亏损超过30多万元;到2009年,物业费收缴率还不到30%,亏损更加严重。

  “我承认公司物业管理方面有不到位的地方,但你说1至3幢房子大门朝外又不是我们的责任,这么多人拖欠物业费是没有道理的。”张信良说。

  业委会:

  无奈作出集体辞职决定

  “其实物业公司早在去年就多次表示要退出”,71岁的小区业委会主任裘友林告诉记者。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1至3幢房子大门朝外,134户居民普遍要求减免物业费;二是小区前面的90余家商铺共用一只电表,造成电费支出亏空;三是小区本身规模小,总共只有758户居民,又有4个出口,管理成本相对比较高。

  2009年2月6日,宁馨园业委会成立刚“满月”,就收到了物业公司“关于对宁馨园小区退出物业管理的告知函”。2009年9月10日,物业公司再次发出“关于不再续订宁馨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告知函”。

  裘友林告诉记者,针对1至3幢房子大门朝外等问题,他们积极向市规划、建委等部门反映,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也曾牵头提出5点解决方案并付之实施,包括在1至3幢房子大门口安装摄像头、增加减速带等。

  “我们一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裘友林说,2010年1月10日,得知物业公司第三次准备退出的消息,业委会无奈作出了集体辞职决定。

  政府部门:

  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小区物业公司要退出,小区业委会也提出辞职。这事让江北庄桥街道广庭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敏敏很头疼。

  王敏敏告诉记者,事情的复杂在于,一方面小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别的物业公司也不愿意进来。

  “抓住历史遗留问题不缴纳物业费是没有道理的,建议业主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宁波市建委房综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缴纳物业费,既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也侵害了小区其他已交费业主的利益,最终吃亏的还是小区全体业主。

  “对于类似问题,下一步我们除了准备在‘慈溪模式’的基础上出台一个指导意见,在全市推广物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外,还打算研究一套物业退出机制。”该负责人透露说。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