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市委确定的“民生关爱行动计划”,市政府研究确定了今年的十二项民生实事工程。
(一)逐步缓解交通出行难。实施公交优先。新增公交车30辆,更新公交车约50辆;增加公交密度,调整、新增或延伸公交线路3条;完成200个公交候车棚(亭)改造;调整公交票价,由1.5元调整为1元,IC卡实行9折优惠,学生卡实行5折优惠,夏季不再收取空调费;延长公交运营时间1至1.5小时;争取完成2个公交首末站建设;逐步优化公交线路运行规划,启动一条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试点线。消除道路瓶颈制约。打通长元路(成山路至经十八路)、经十九路(长安路至余马路)、文山支一路(金山路至文山路)等3条支路,打通世南西路(开丰路至梁周线)、中山路二期(阳明东路至万年桥路)等2条重点交通路段断头路;基本完成新西门路等部分易堵路口(段)的交通渠化改造;提高道路智能化管理水平,完成一期50个路口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加快农村网络公路建设。新建成农村网络公路130公里。严查“乱停乱放”。强化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物防管理,完成桐江桥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增加临时停车场(位),完善车辆停放告示牌、导向牌等标志,疏导车辆进场(位)停放,加大对乱停放车辆的抄告处罚力度。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营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
(二)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32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万平方米,限价房4万平方米),建成1.72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4万平方米),6幢明珠公寓保障性住房基本完工;限价房销售350套;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解决2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加快安置房建设。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47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做好人才公寓工作。安排约200户入住。开展新一轮老小区整治。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中心城区老小区整治23.6万平方米。确保物业管理全覆盖。落实街道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就业再就业。促进充分就业。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市”为载体,深入推进“充分就业乡镇(街道)”、“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千方百计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被征地人员、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开发公益性岗位360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场招聘会80场,力争全年帮助2.1万名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新增见习基地8家,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巩固创业平台建设。健全培训基地40家,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完成创业培训200人。完善就业政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医药卫生保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巩固农民参合率,确保参合率在95%以上;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小病受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50家;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实时结报率。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办好市级医院;力争梁弄、大岚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宁波市级以上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工建设朗霞、梨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兰江医院新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投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25元,组织开展万名育龄妇女宫颈疾病免费筛查。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对因病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实行二次补偿,降低门诊累计自负额度、住院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全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进一步扩大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扎实推进医保异地结算工作。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进一步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争取启动舜辰老年公寓建设;新增实质性开展居家养老、居家养残服务工作的行政村43个;新增养老床位220张。(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老龄办、残联)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完成10个自然村生态河道建设;对全市2100多公里的河道进行长效保洁管理;实施梁弄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推进陆埠水库上游酸洗发蓝废水综合处理工程,启动陆埠水库生态湿地一期工程建设;推进四明湖水库环湖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以及总干渠节水工程。加快城区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完成城区污水收集三期工程的排水调度中心化验室、中控室建设并投入运行,铺设集污管道约7公里。加快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完成谭家岭西路、中山北路2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启动谭家岭东路、广安路、北郊村3座垃圾中转站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梁弄镇、陆埠镇、牟山镇以及梨洲街道部分农村生活污水20公里集污管道铺设任务,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力争滨海再生水水厂基本完工并试运行;基本完成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3个,积极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处理设施;完成小曹娥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能力由6万吨/日提高至12万吨/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林局、水利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农办、有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启动陆埠高级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推进泗门镇初级中学、黄家埠镇中心小学等一批中小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新建迁建校舍11.35万平方米;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设施消防、加固、防雷安全整改工作;完成“数字化校园”、“书香校园”、小学“科技校园”等八大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继续开展等级幼儿园创建活动,力争创建25所,等级幼儿园达到75%以上;重视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中心幼儿园建设达到100%;新增2所早教指导站,争取年内80%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设立早教指导站。加强社区成人教育。力争到年底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设置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提升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完善城乡文化设施。启动数字电视工程,扶持高档书吧建设,引入民间资本建设影院1家以上。在继续向市民开放53所中小学体育设施的基础上,新开放5所中小学体育设施,并提高开放水平;大力实施“文化燎原”工程,加快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年内启动建设2座(马渚镇、泗门镇),建成并对外开放1座(黄家埠镇);争取到年底80%以上的自然村建有体育设施,60%行政村建有球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月活动;实施龙泉山公园提升工程,启动建设黄山儿童公园;扎实开展“周末文化”系列活动;免费送戏下乡270场、送电影下乡3396场;丰富传统节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建设80个以上“市民素质工程点”和20个以上“公民道德实践点”。加强历史文化挖掘和开发。公布新一批市级文保单位,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免费开放余姚“四先贤”相关景点,完成余姚博物馆二期、余姚名人馆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文明办、有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力度。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13座;完成19户地质灾害隐患点移民搬迁任务,加快推进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移民搬迁工作;完成临崖落差10米以上或弯道外侧临崖落差6米以上或临水且水深2米以上通行营运客车的乡村道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治理;完成开丰路消防站、马渚消防站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完成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二期1345个监控点和17个监控分中心建设;推进“110”社会联动工作。高度重视重大疫情的防控。加强应对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和卫生突发事件预防与医疗救治工作。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3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人员死亡率继续下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卫生局、应急办、公安局消防大队)
(十)提升农村发展水平。推进土地流转。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有形市场建设,强化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提高5年以上流转年限比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机构。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引导农户加大设施投入,建成节水农田1.35万亩,完成经济型喷滴灌2万亩,发展畜禽养殖场喷灌6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8个,标准化渔塘改造1000亩。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大力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三资”监管,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注重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鼓励农民增加物业经营收入,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加快低收入农户致富奔小康进程。改善农村配套设施。积极实施11个乡镇25个行政村、涉及3.4万人口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优化农村电网设施建设;力争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宁波级以上生态镇(街道)2个、生态村15个、宁波市全面小康村5个。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基本完成行政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农办、农林局、科技和信息局、水利局、环保局、老区办、供电局、劳动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一)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开辟城区“夜市”,推进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争取引进著名大卖场1家,新增村级连锁便利店5家,加快5个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全面完成“96345”社区服务扩容提升工程。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完成村级菜市场改造建设18家,推进12家宁波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建成投用泗门定屠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规范市场准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药品检测工作,增加药品检测车快验和食品监督抽验批次,分别达到500批次和4500批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共享系统和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创建工作,建成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贸易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余姚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低保边缘户帮扶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助房、助学、助困”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残疾人保障事业。稳步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面;全面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助视”康复行动;完善托(安)养工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残服务;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助政策,鼓励、引导近5000名“应保未保”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特教中心)项目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整合各方救助资源,着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致残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残联、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