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凌晨2点多,一辆轿车从海曙区永丰路转入永丰西路行驶时发生事故。轿车突然失控,蹿入路边的北斗河中,坠河后完全翻转。过路人见状,赶紧报警。
等交警与消防特勤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轿车驾驶人已经自行摆脱困境。交警对轿车驾驶人鲁某进行询问调查时,察觉鲁某身上有酒气,就对他进行了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测出每毫升血液含酒精1.07毫克,确认为醉酒状态。
鲁某承认,13日晚上他在朋友家里喝过酒,据他自己说,他喝了大约2瓶啤酒。事故导致轿车损坏不说,鲁某醉酒驾驶还要被追究,而后交警检查他的驾驶证时还发现他的驾驶证有效期已过。
昨天,鲁某受到了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石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