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大车企召回事件屡屡发生,中国汽车质量和召回问题引起了主管部门关注。昨天(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国汽车产业存在“重产能、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的问题。
车企问题:重产能轻质量
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意识,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提高汽车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
在技术研发方面,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汽车产品售后服务,加大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消费者汽车质量安全意识,发展和完善修配、保养等多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要注重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加强汽车行业安全和节能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四是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
指导意见肯定了中国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的成绩,同时明确指出:“我国汽车产业依然存在核心技术缺失、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重产能扩张、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管理等现象,有的甚至给消费者、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出,我国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及时总结和汲取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全面提高汽车产品质量信誉,促进汽车产业由大变强、健康发展。
严格质量体系建设 健全召回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据车企内部人士介绍,正规车企一直都有体制或流程管理质量风险。未来的发展中,要按照工信部发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
在召回制度方面,据有关部门统计,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到2009年底的5年间,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受理212次主动召回,召回车辆321万余辆。然而,这些召回车辆大部分是合资品牌,主动召回的自主品牌汽车少之又少。
据统计,2004年我国召回汽车10次,2008年召回47次,2009年召回57次,尽管我国汽车召回频率逐年上升,但汽车质量投诉举证难、解决难,召回制度的缺失,召回监管力度的薄弱,以及对缺陷汽车产品处罚力度太小,让中国消费者在遭遇汽车质量问题时,无法享受到和国外消费者一样的平等待遇。与此同时,汽车“三包”政策始终“难产”,中国车主一旦碰到汽车质量问题,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
保障汽车安全和质量,除了完善严格质量体系建设之外,更要严格汽车召回制度,保证汽车质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