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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立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16 07:23:56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由海曙区人民法院、海曙工商分局和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局共同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正式揭牌。这是我市首个诉讼和调解相结合,专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构。

  近年来,各类消费纠纷日趋增多,类型也更加复杂多样。消保委由于不具有制裁和处罚权,越来越难以通过单纯的调解方式解决全部消费纠纷。此外,不少原先调解成功的纠纷,也由于一方当事人反悔,而不得不走上诉讼之路。

  据了解,海曙区设立的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基本的工作原则是通过“快立”、“快审”、“快执”,改变以往消费者打官司耗时、费力、费用大等缺陷,使消费维权更为便捷,同时降低相关成本。  

  据海曙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巡回法庭的操作流程是,当消费纠纷被提交到法院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条件下,法院首先委托消保委对纠纷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协议内容依法制成调解书予以确认。这位负责人强调,由法院制成的调解书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完全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可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不成,即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冯小平 通讯员 李义山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