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三个部门已联合发文,决定从2010年春季开始,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
根据这一政策,我市各地公办学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住宿费,从2010年春季开始予以免除。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后勤服务,仍按服务收费进行管理。民办学校暂不列入免费范围。
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后,学校宿舍日常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学校宿舍维修改造所需的经费,列入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各县(市)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住宿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优先照顾确实有困难的学生住宿,确保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工作顺利实施。
记者昨日还从一些县(市)区教育局获悉,此前各地的义务教育段学校寄宿费的收取标准并不统一。根据各学校不同的住宿条件,一般每学期向每位学生收取150元~350元的住宿费用。虽然这笔费用总体上看不算多,但对家长们来说,现在不用再缴了,当然是一件大好事,对特困学生来说,尤其如此。
据了解,今年3月4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表了《关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010年春季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现在,宁波市在执行省里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把“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扩大到“免除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即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上学的孩子,也不用再缴纳住宿费了。
东南商报记者 毛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