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市区成立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16 07:55:20

  中国宁波网讯 “遇到难办的消费纠纷,最终争执点落在怎么赔钱的问题上,而消保委没有强制执行权,这让一些看似容易解决的纠纷成了悬案。今后有巡回法庭的介入,消费纠纷处理起来将更便捷。”昨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揭牌现场,海曙区消保委秘书长江波向记者聊起了解决消费纠纷的新途径。据悉,这是市区成立的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

  海曙区法院王惠珍表示,这次设立巡回法庭最主要的目的是“快立”、“快审”、“快执”,以最快的速度有效解决消费纠纷,最大程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法院会根据案情需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纠纷委托消保委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若调解不成,也可引导当事人提起诉讼。

  海曙区工商局副局长方晓东则表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一般首先想到消保委。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消费纠纷因为种种原因很难通过消保委调解得以解决,有些当事人认为消保委没有制裁和处罚的权力,也并无诚意参与调解。同时,就算调解成功,若一方当事人对于消保委出具的调解书拒不履行或事后反悔,又要重新走上诉讼之路。而用司法途径来解决消费纠纷是最权威、最有力度的方式,通过“消保巡回法庭”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反悔则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通讯员 江波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