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不少读者向本报87777777“文明热线”反映,城市狗患严重。不少受访人士认为,管狗还得先管人。
【镜头一】花坛草丛常见狗粪
“上周五,我和朋友走在靠近文化楼的过道上,一不小心又踩到了狗屎。”说起小区里的狗随地大小便问题,家住丹凤新村的颜女士连连摇头。她告诉记者,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幼儿园旁边的绿化带和草丛是重灾区。
根据颜女士的指点,记者在该小区文化楼、温馨楼附近的花坛、草丛中,确实发现了几堆狗屎。颜女士说,最近她就踩上了三回,都怪饲养人对宠物不加约束。
【镜头二】半夜狗叫扰人清梦
陈先生家住江东安居幸福苑小区,最近几天在深夜常被狗叫声吵醒。“168弄最后一排房子前面有两只狗,一黑一黄,半夜12点、凌晨3点多的时候经常乱叫,吵死人了。”陈先生讲起来就一肚子气。
另一名住户王先生也是受害者。他说:“这两只狗白天在草丛上玩或在小区里游荡,看见人就乱叫,还喜欢跟踪小孩。万一咬了人咋办?也不见主人出来管一下。”
【镜头三】出入公园鲜见拴链
上周日下午,雨过天晴,月湖公园里遛狗的人特别多。两名女孩牵着两只大型狗,引起不少游客好奇。几只小型犬见状纷纷吠叫,试图上前“亲热”,均被主人拉住。一名保安见大狗东奔西跑,一个劲地叮嘱两个女孩一定要拉住,免得伤了小孩。记者注意到,除了这两只大狗外,多只小型犬均没有拴链子,在绿地和人行过道上乱跑。
治理狗患在行动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犬类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2004年修正后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对饲养人就有明文规定。如: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纵犬在楼道、公共阳台、公共绿地排泄粪便;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不准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等等。
根据2003年修正后的《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第3款规定,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若违反规定的,可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话大家来说说
谢小姐(天景佳苑业主,家养小狗一岁半):我的狗狗蛮乖,这是慢慢培养的。它在家里就不随地大小便,在公园里,也是一样。它如果要大便,会汪汪地叫,我也会把它带到比较偏僻的地方,给它准备好袋子。这样的话,应该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
刘先生(月湖公园物业工作人员):这些宠物狗在草坪或人行道上大小便很难被及时发现,虽然清洁工及时清理,但仍有一些市民不自觉。有些饲养者不喜欢给狗拴链子,一旦狗咬了人或打起架来,都不好处理。我觉得,饲养者素质不高是造成狗患的很重要原因。
王阿姨(小区卫生维护人员):小狗随地大小便的事情经常有,不讲文明的人也挺多,他们根本不听劝。能不能对那些影响别人的养狗人处以重罚?规定是有,谁去执行呢?
张炜(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小区绿地作为公共环境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宠物在公共绿地或公共场所的排泄物,饲养人应及时清理。狗叫扰民涉及相邻权的问题,我国法律亦有规定。小区物业作为小区日常工作的管理者也可以要求饲养人对自己饲养的宠物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其他居民日常生活。对于长期规劝不改的饲养人,我认为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让公安部门介入处理。或者依照当地法规规章,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另外也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直接向法院起诉饲养人要求排除妨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是经济赔偿。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