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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印数码相片 相机内数据消失该由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6 12:40:36

  中国宁波网讯 去照相冲印店里冲印重要的数码相片,经营者在帮消费者操作提取相机中的数码相片数据时,相片数据竟意外全部消失。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损失该由谁来负?最近,在鄞州新城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由于女儿作业中需用照片记录景色变化,家住鄞州新城区的消费者陈某最近特地陪同女儿用一只奥林巴斯数码相机到鄞州公园去拍了10多张照片。随后,陈某和女儿一起,带着这部相机及连接线,来到宁波万达广场某照相冲印店冲洗相片。

  照相店工作人员当场用陈某的相机与其店内电脑进行连接。但试了几次后,都未能成功。该工作人员最后告诉陈某说,这相机与电脑连不上,无法读出相机内数据。陈某于是取回这部相机当场自行操作,结果却发现,来照相店前还好好的相机,这时已根本无法再显示照片,同时相机的其他功能也全部失效。陈据此与该照相店工作人员理论。但照相店的工作人员却认为陈某的相机本来就是坏的。双方争执之下,气愤的陈某向110报了警。赶到现场的民警比较内行,他在检查这部相机后,把相机数据卡取出后,相机所有功能全部又恢复了正常,只是相机内陈某原先存有的相片早已化为乌有。该民警初步判断认为,这是相机卡在不正常操作下损坏的,建议陈某向12315进行投诉。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这事件的矛盾焦点在于相机内数据丢失责任应该由谁负?

  照相馆的负责人指出,他们在店内明显的位置放置了提示:“为避免意外情况,数码照片未冲出前,请妥善保管数据,自行删除的后果自负”。该负责人认为,他们店已经提前提示了消费者,现在数据丢失,应与照相店无关。但陈某对此却表示很不解,相机拿到照相店前还好好的,怎么照相店的人一操作就坏了呢?

  工商人员表示,在传统的照片冲印业务中,顾客将底片交付摄影店时,风险即行转移。若底片丢失,摄影店理应赔偿。但就数码相片而言,商家在冲印时只是将数码“数据”备份到自己的电脑中加以冲洗,保管数据的义务主要还是由消费者承担。由于双方都无法确认相机内数据丢失责任究竟在哪方,同时丢失的照片的价值也无法估算。最后,经过工商人员调解,照相店方面愿意以折价形式补偿给消费者一张相机存储卡。对于这一结果,消费者最终也只得接受。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重要数码照片冲印前,一定不要忘记妥善保管好原始数据。与此同时,经营者也要通过规范的店堂告示提醒消费者,在冲印前要妥善保管好原始数据,以免发生意外再起消费纠纷。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陈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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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冲印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退还消费者的冲印费,并按整卷胶卷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拍摄内容为婚庆、旅游等具有特殊价值的,消费者可以和经营者事先达成保价冲印约定,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百分之三;经营者未按保价冲印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

  目前,我国尚无法规对数码相片数据丢失方面的责任承担作出过任何规定。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