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县看守所长被免职
县公安局负责人同时宣布了对本案相关人员的处理:对修水县看守所所长樊练武予以免职;分管民警停职接受调查;当天值班民警接受调查;公安局分管领导向局党委作书面检查。
3月10日,死者家属通过律师向某司法鉴定机构就尸检报告做了咨询,对方反馈为:尸检报告中的“鉴定意见”并非“鉴定结论”,该鉴定报告依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反映”作出死因推断,有失严谨和客观,并且没有鉴定死亡时间,只有调查死亡时间。
3月12日下午,死者弟弟陈小华和女儿陈思向修水县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查组向家属公布案件的调查结论,遭到拒绝。县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说,经尸检鉴定犯人系病死,家属没必要拿到相关资料;而且没有县委的同意,按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不得对外公布。
■调查
大夫随手写出诊断书
陈绪金“初步诊断死于心肌梗塞”的诊断报告,出自修水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朱朝阳之手。3月2日,死者多名亲属前往该医院院办和医务科,索要诊断报告,被告知已被有关部门拿走。
3月3日,朱朝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月16日5时35分左右,陈绪金被送到医院,“呼吸心跳都没有了”,但是按照医院规定,必须抢救半个小时,所以死亡时间写的是6点05分。
朱说,当时看守所来人向他介绍了死者的情况,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也分别来了两个人,“当时我们也没有办法,他们要你写一个诊断出来……他们说在看守所都有点呼吸,我们也搞不清楚,只能随他说。”
“我就随手诊断写个心肌梗塞可疑,别的东西我也不好写。我也说个实在话,对这种没有呼吸心跳的人,没有做任何检查,我们不能乱下结论。这个东西两边我都不好偏向,我就只能根据他们反映的情况随意写一个,又在后面加了个问号表示可疑。”
朱说,“我不可能没有依据写个是打死了的,或者是怎么样,当时让我下一个结论,我只能下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