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目前正在制定“规范入学、就业体检乙肝检测”相关指导性意见,规章文件的框架思路及内容的表述关系到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也就是关系到未来几年乙肝群体的命运和前途。
下面我简单厘清几点看法:
一、目前卫生部和舆论普遍表述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乙肝检测”。事实上,国家从来都没规定就业要乙肝检测,甚至两年前国家已经发文禁止就业查乙肝,根本谈不上“取消就业乙肝检测”,充其量也只能说“进一步严格禁止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过程中的乙肝检测行为”。
二、国家目前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去界定“就业体检”,同时,医院不会以“就业体检”来进行乙肝检测,而是以个人等其他名义实施乙肝检测,这样任何法律都将成一纸空文,这就类似于《就业促进法》几乎成为一纸空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会以乙肝为理由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而是以其他N种理由来婉拒乙肝携带者。
三、要彻底扭转乙肝歧视的局面,规避只禁止“入学、就业体检乙肝检测”的重大漏洞,目前快速而具有操作性地遏止乙肝歧视的措施是效仿《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规定》的做法,由卫生部出台《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规定》。
在入学、就业领域无法全国统一体检标准的情况下,无法界定乙肝检测的用途的情况下,无法一刀切地禁止乙肝检测的情况下,只有肝功能异常或主任医师开单注明医学需要才可以进行乙肝检测,设置这样一个乙肝检测门槛目的是遏制社会上泛滥的乙肝检测,遏制用人单位肆无忌惮地要求出示乙肝检测报告;同时也规避很多用人单位要求个人主动授权查乙肝的重大漏洞。这样做并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乙肝检测,而是在支持与反对中间找到比较好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