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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论坛:依法是和谐前提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18 08:48:16

  中国宁波网讯 “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首先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论坛上,宁波伊司达洁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爱良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观点,他认为,依法是企业和谐的前提。

  经过近三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市基本形成了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宁波特色的和谐企业创建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共有2.52万家企业参与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其中首批153家和谐企业已经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本次论坛以“责任、转型、发展”为主题,宁波沁园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老总登上讲坛作了和谐企业主题演讲,上海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张文宏教授就企业社会责任与和谐企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这一课题,作了精彩的阐述。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胡建岳参加论坛并讲话。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江浩波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