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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宁波更多农民有望以宅基地换商品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3-18 12:44:02

  中国宁波网讯 本市被简称为农村住房“两改”的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于去年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正式推开之后,因其中包含有鼓励农民以宅基地换城镇商品住房的内容,而备受关注。昨天,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今年市里计划在农村住房“两改”工作上完成投资70亿元,用宅基地换房的农民有望进一步增加。

  宁波于200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用地试点,2007年又率先启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核心是——引导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集中居住转变、由单家独院向多层公寓转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民市民化。

  市农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些年来,全市共开工改造、建设农村住房5.3万户;截至去年,全市已累计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项目21个,启动新农村建设试点用地项目15个。

  按照已订的目标,今年全年大市范围内争取拆迁农房3万户,建设农村住房450万平方米,安置农户4.5万户。

  从这些年的实践看,我市农村住房“两改”的模式,按村庄所处地域不同而分为如下几种:

  其一,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农村居民点,引导按照城镇社区建设的要求,以国有划拨或国有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由县级部门或镇(乡、街道)统一集中改造建设多层、高层公寓,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推行社区化管理。

  其二,对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集聚发展的中心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村,引导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划,以国有划拨或集体土地使用方式供地,改造和建设集中住宅区,推行建设公寓式住宅,控制建设单家独院,实现集聚发展。

  其三,对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的保留村,结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人居环境改善,适度推进住房梳理改建,保留合理房屋,鼓励集中建设联立式住宅。

  其四,对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中库区山区海岛等明确需要搬迁合并的不宜居住村,停止原有村庄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户到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整体搬迁至较好地区。

  据市农村住房“两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士称,在这四种模式下,农民退出原有的宅基地而换取的新住房,“多数是有完全产权、可上市交易的商品住房。”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