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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期间宁波进沪车辆4月1日起可申领通行证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19 07:32:42

  最快3个工作日办好

  4月1日开始,我市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将在全市175个点全面铺开,需要申领专用通行证的个人和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受理点办理。

  自递交复核或申领材料之日起单位5个工作日、个人3个工作日后,凭《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复核受理回执单》和本单位介绍信至受理复核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

  申领单位应妥善保管《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伪造、变造、倒卖《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一旦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车辆进入浙沪陆路道口时,应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粘贴于申领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位置。

  一般情况下,《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世博期间均有效。但公安机关如发现持证车辆发生不予发证情形以及准驾人员发生符合不得驾驶悬挂《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车辆出入上海市的,将自动注销相关车辆的《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和驾驶员准驾资格。

  《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应立即提出《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补办申请,并附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单位凭介绍信、个人持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挂失。受理挂失的公安派出所将出具《〈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

  自挂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可携带《〈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提出补办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后到原发证派出所领取。

  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申领所需材料不同

  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领、办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在程序和标准上并无特别规定,但在所提供的材料上有所区别:单位送审的驾驶员中包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或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所有私人车辆(含中国境内人员所有车辆但被委托人中有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的)时,除需提供《〈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审核发证办法》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护照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中国台湾地区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临时住宿登记单》,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人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大陆内地通行证》原件。

  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通讯员 孙波 谢盈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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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