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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局:不允许卖场代办“以旧换新”获补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19 07:40:15

  “没有旧家电也可以参加‘以旧换新’吗?”昨天,市民潘小姐致电本报,反映在市区某家电卖场遇到的蹊跷事,“销售人员说只要花100元,就能帮我代办‘以旧换新’获得补贴。”对此,市贸易局表示,卖场为顾客提供旧家电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而且如果卖场代交的废旧家电来源不明,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能得不偿失。

  没旧家电也能获补贴?

  3月15日,潘小姐来到市区某家电卖场询问空调价格,销售人员看潘小姐没有立刻购买的意思,就告诉她,如果参加“以旧换新”,空调价格还可以优惠10%。“但我没有旧家电怎么办呢?”潘小姐有些疑惑。销售人员告诉潘小姐,只要付100元钱,就可以由卖场代办“以旧换新”。

  潘小姐看中的空调价格是3400元,参加“以旧换新”可获补贴340元,“花100元能省下240元,挺划算。”然而,就在准备交钱代办时,工作人员又表示,这100元是“帮忙”代办的费用,没有发票可开。这下潘小姐犹豫了,担心会出问题。

  卖场:

  个别促销员的个人行为

  昨天,记者来到潘小姐所说的家电卖场,一名女销售人员主动推荐代办“以旧换新”的方法。“旧家电从哪里来?”“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们也要花钱去旧货市场买的。”该销售人员表示,已有不少顾客这么办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家电卖场的有关负责人。“我们卖场是不允许这样做的,这可能是个别促销员的个人行为,卖场一旦发现会立刻制止。”该负责人说,对记者反映的情况并不知情,到现在为止没有接到顾客的有关投诉。

  市贸易局:

  卖场代办是不允许的

  “‘以旧换新’的对象是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浙江省当地户口的个人,卖场为顾客提供旧家电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市贸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电卖场为顾客提供旧家电并一手操办“以旧换新”,为的是拉拢顾客,同时也赚取差价,因为在旧货市场上,一台废旧家电价格只有20元~50元。另外,如果卖场为顾客代交的废旧家电来源不明,一旦发生纠纷,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麻烦,得不偿失。

  该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将对相关单位进行警告,如果情节严重的可取消以旧换新指定回收和销售网点资格。有关部门也提醒市民,应按正规程序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拨打电话12315、12312进行举报。

  东南商报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张宇平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