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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越多通行费越贵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20 07:06:59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开始,我市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开始进入模拟测试。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安排,这套系统有望在4月初全面投入使用。

  “总公司要求我们做好4月1日投入使用的准备。”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收费科毛科长告诉记者,杭甬高速段塘收费站有6个计重收费通道,大朱家有2个,大隐有4个,余姚有6个,牟山有4个。3月16日之前,他们已经对路网收费应用软件进行了升级及调整完善,人员组织培训也已经完成。

  计重收费系统针对各类货车,但集装箱车不在此列,仍按此前方式收费。“计重收费的原则就是鼓励‘合理装载’,以减少重载车对高速公路的损害。”毛科长说,计重收费实施后,通行费用方面轻车将比原来便宜,重载车会比原来贵,一旦超限,超限部分罚得厉害,车主将得不偿失,“超限部分所赚的运输费可能还抵不上多缴的通行费,有这样的结果,车主就不愿意超限运输了。”

  “从费率方案可以看出,对超限车的处罚相当严厉,但这个方案又是比较人性化的。”毛科长这样解读方案,因为10%的超限很少有人故意为之,所以超限10%以内仍按基本费率计费,但超限30%以上,一般肉眼都可以看出,所以在收费上就开始加重。超限100%以上,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处于对道路的保护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超限部分就要收4倍的费用,“按照这个方案,就是超限越多,赔得越多。”

  据了解,计重收费系统并不局限于杭甬高速,届时,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宁波绕城、杭州湾跨海大桥等辖区内所有高速都将同步实施。

  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费率方案中关于超限车缴费的内容:

  1.对超限量小于10%的超载超限车辆,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基本费率计费;

  2.超限30%以内的车辆,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算,其余部分按照第一条计费;

  3.超限30%~50%(含50%)以内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第二条计费,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费;

  4.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第二条规定计费,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费;

  5.超限100%以上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第二条规定计费,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费。

  另外,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费,车辆计重收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东南商报 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毛幼青)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