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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餐厅摔断牙,责任应该谁负?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0-03-20 11:07:30

  2月26日早晨,家住肖东的张某和朋友一起在“麦当劳”余姚店吃早餐时,不慎摔了一跤,导致两颗牙齿折断……

  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针对这一纠纷,麦当劳浙江公司公关部姓周的经理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避谈责任问题,并表示“我们没有安全隐患”。

  日前,记者就此采访参与调解这一纠纷的工商余姚分局江北工商所的有关工作人员,她表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商家肯定是有责任的。

  吃个早餐很受伤

  张某告诉记者,当天5点多,她和朋友去“麦当劳”就餐。进门后,她看到餐厅里只有两个服务生和一个戴眼镜的客人。就在他们转弯准备找个地方坐下来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她说:“一切太突然了,我在转弯的时候脚下莫名打滑,整个人硬生生地和地砖来了个亲密碰撞。我的第一反应是感觉右脸火辣辣的,以为自己要毁容了。”接下来,她感觉头很痛,神经不停地抽搐,紧接着是一阵接一阵的晕眩。随后,她想站起来却站不起来,因为右腿疼痛得实在厉害。

  朋友发现她倒在地上后,立即去扶她起来,但是她挣扎了几下仍无法站起,只能蹲着。随后,朋友问她“你的牙齿怎么掉了?”她低头一看,果然看到有一颗牙齿掉在地上,还有一颗掉在自己的衣服上面。

  对于牙齿受伤的情况,为她治疗的市人民医院口腔科陈医生说,张某的伤不轻,牙神经已经暴露了,且受伤的两颗牙齿都已折断,其中第一颗裂至牙龈下面,第二颗裂痕到达牙脖,无法保证今后是否会裂开。

  多次协商终无果

  对于责任问题,张某认为“在麦当劳餐厅里摔伤了,我自己有责任,他们也应该有责任的”。她告诉记者,摔伤后,她让朋友去和“麦当劳”余姚店的工作人员交涉。结果,该店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派人送她去医院检查,也没有人出面安慰她。

  一个小时后,张某和朋友无奈地离开了。回到家里,她给自己的母亲打了个电话,随后由母亲陪着她去了市人民医院。她的母亲说,在医院里,张某脸色苍白,且一直呕吐。

  从医院回来后,张某在家里休息了3天,病情有所稳定。于是,她和母亲及朋友又一次去“麦当劳”余姚店交涉。但是,经过约2个小时的协商,最终双方仍旧谈不拢。

  隔了一天,他们再一次前去交涉,同样无果而终。3月8日,双方到工商余姚分局江北工商所接受调解。当时,“麦当劳”余姚店店长同意赔偿1000元,但消费者认为赔偿过低,调解宣告无效。

  责任究竟该由谁负

  日前,记者与张某及其母亲一起到“麦当劳”余姚店求证此事。结果,该店店长表示“没有经过上级授权,我不能接受记者采访”。随后,麦当劳浙江公司公关部姓周的经理电话联系了记者。

  周经理称,公司是在事发三天后接到当事人投诉的。从监控录像看,当天确实有人在“麦当劳”余姚店里摔倒了,但从监控中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地板是干的。因此,她认为店里的用餐环境是安全的,没有安全隐患。当记者问她,这句话是否意味着店里对此事没有责任,周经理表示,责任问题超出了他们的认定范围,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来认定。

  她还说,受害人是在那里坐了一个小时后才找到值班经理交涉的,当时值班经理就建议她去看医生了。当记者问她,当天店里值班经理是否把此事汇报给公司管理层时,她没有回答。同样,她也回避了双方先后曾交涉过几次的问题。

  在谈到如何解决这一纠纷时,周经理表示:“从让顾客百分百满意的角度出发,我们很愿意沟通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也希望能尽快协商解决。”

  (陈振如)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