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网讯(记者陆巍 通讯员李燕娜)记者日前从区质监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区将逐步淘汰液化石油气钢瓶中的“螺丝瓶”。目前,质监部门正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于下步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到期需报废的这种“螺丝瓶”,其护罩是用螺丝连接到瓶体上的,护罩上一般会标注气瓶的生产标准、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检测日期等相关标识。如果有人将到期停用的钢瓶的螺丝卸掉,换上标有新的生产日期、检测期限等标识的新护罩继续投入使用,就会给使用者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目前还在流通的“螺丝瓶”,是1996年以前,按照原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1986,此标准已于1996年10月1日废止)制造的,到2011年已满15年,基本上到了报废期限。
从今年3月份开始,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对“螺丝瓶”将不再进行定期检验,直接按报废处理。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的“螺丝瓶”还可使用至2011年9月30日。自2011年10月1日起,所有“螺丝瓶”一律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另外,区质监局提醒,如果“螺丝瓶”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的原始钢印,各充装单位应停止充气,一律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