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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新版)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25 07:45:54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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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