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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推进农村民主法治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03-25 14:47:49

  去年4月以来,西周镇探索建立村民说事制度,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村民“说事”制度,是推进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化,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该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上半年试点村数量将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下半年推广到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两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所谓说事制度,即各村建立说事室,固定每个月的10日、25日为说事日,让村干部、联村干部采用拉家常方式,和村民一起对村里为民服务的实事、扶贫帮助中的好事、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影响和谐稳定的孬事等进行讨论解决。从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明确说事重点,主要是围绕经济发展说、文明和谐说、矛盾纠纷说。通过干部问事、村民议事、民主定事、承诺办事等规范动作程序,确保制度有序运行。

  村民“说事”制度,突出“四个民主”建设,做到还权于民。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把“村务”的议事权交给村民。试行说事制度后,村里有新农村建设工程或重大决策时,要经过与会80%的村民同意才可表决通过,若遇重大事项,更须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健全了民主监督制度,把“村事”的知情权交给村民。

  试行说事制度后,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和透明。西周镇试点村除了公开村财收支、重大村务等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外,还可以在每个说事日听取村干部的述职,听取上个说事日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以及通报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还可以当场质询村干部,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村务公开村民看不到、看不懂的问题,将村务公开延伸到每位村民,切实保障了村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做到述职频率高,透明程度高,群众知情率高。

  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在以往的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主要通过村民代表来间接行使自身的权利。自从试行说事制度后,村民可以直接向村两委申请登记说事议题,扩大了参与村政村务主体的范围,同时每月2次的说事会也增加了村民表达自身诉求的机会,充分发挥了村民在村务决策中的主体作用,村民民主的范围更广泛。同时,由于每个村民都可以申请登记提议内容,每个议题都能得到答复或落实,使得每个村民都可以为自己争取权利,受自身利益驱动,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大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和社会事业的管理之中,民主的激情更加高涨。目前该制度在13个村试行以来,共收到村民议题175个,申请参加说事会的村民1500余人次,共召开说事会120余次,现场答复110个,提交党委协办落实65个,做到了村民说事“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