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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与工会组织、劳动部门联手解劳动争议之结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27 08:30:44

  [编者按]近年来,针对各种矛盾、争议不断的现状,北仑区司法局通过创造性地设立人民调解助理员制度、大力拓展调解领域、建立专业性调委会等手段,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中,司法局与当地工会组织、劳动部门共同建立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解决各种劳动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北仑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北仑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将向全省推广

  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应对复杂劳动纠纷

  在各种矛盾纠纷中,劳动争议不但涉及面广,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为它与劳动所得、裁员、弱势者利益这样一些敏感的因素相交织,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快速上升的劳动争议,成为相关政府部门考虑较多的一个问题。

  据统计,2008年北仑区有关部门共受理劳动纠纷案件3732件,同比增长69.6%,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694件,增长105.8%,这其中还有集团式的仲裁申请,涉及的劳动者众多。

  对劳动争议,一般的解决方法有四种,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中仲裁是行政解决方法,而诉讼的情况最为复杂,是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程序复杂。

  一年前的3月16日,北仑区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机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劳动争议调委会),它由当地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三家单位组成,采用集中办公的方法,一起坐堂调解各类劳动争议,以达到将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使其复杂化和尖锐化的目标。该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简单地说,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全面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等各方资源,抽调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形成维权、调解、仲裁、诉讼相互沟通、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机构的设置不仅是整合外部资源的一个具体表现,也是司法行政内部相关职能整合的一个举措,是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宣传这三大职能的相互交融。在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委会,司法局还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放置并发放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的相关资料,在为职工帮困解难的同时,也对职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他们学法、守法的意识。

  [解读]

  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实现或履行《劳动法》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从劳动者的角度而言,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应该是省时省力,从这个标准出发,协商显然是最好的办法。但争议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由他们自己协商解决实际上很难成功。因此,在我国,由第三方调解就成为另外一种符合省时省力要求的方法。

  调解(也称调处)的方法和种类有多种,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劳动保障部门、信访部门、工会是行政调解的主体,而作为主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门,其所担当的解调工作更加广泛。但由于可以担当调解的部门多个,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劳动者多头申诉、多部门受理、相互牵制、相互推诿的现象,其结果是调解成本高、调处效率低,大量案件难以得到及时调处,致使不少矛盾累积、扩大、激化。因此,寻找新的调解(调处)途径就显得非常迫切,这也促成了联合性质的劳动争议调委会的产生。

  一起劳动争议的处理始末

  去年3月17日,也就是劳动争议调委会成立后的第二天,一家企业的120多个员工就找上门来。原来,这家企业曾安排员工休假,并承诺在休假期间给予每个员工相应的补偿费。但职工休假后重新回到企业上班,却发现要不到这笔钱。

  “当时那些职工的情绪十分激动,一触即发。一旦事情激化,就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司法局派驻调委会的汪胜荣回忆当时接待那些工人时的情景说,“调委会工作人员在安抚工人情绪的同时分头行动,在企业所在街道工会的协助下与企业取得联系,当日下午企业就派了一位副总到调委会,大家一道听取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

  原来该公司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外贸订单不断减少,企业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放假一个半月,同时承诺放假期间不发工资,但全年月平均工资不低于960元,年终结算。职工认为按此承诺每个员工休假期间至少可以拿到500元工资。但公司认为,以每月工资结算日25日为基础,扣除春节因素,2月份的实际工作日只有9天,加上工作量不足,因此实际工资只有几十元。而且,该公司的部分员工是与某县一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还为每位职工交纳了两个月共136元社会保险,因此那部分职工不该拿那笔款项。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在耐心劝导职工的同时,分析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困难,向职工宣传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让职工推选出代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当天下午,经调委会引导,那些职工回到企业,在与企业主充分沟通后,一场特殊的职工大会在企业召开了,在调委会、企业、职工三方的协商下,放假补贴的事很快就确定下来。两天后,每个员工拿到了数额不等的补贴。

  调委会主任迟从民事后表示,如果按照以前的模式,碰到这类事件,工会在接到职工的调解申请后,需要先向区里请示,再由区里协调司法、劳动、工会等部门一起调解处理,这样,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处理完成。

  [解读]

  劳动纠纷涉及面广,如处理不当,会引起较大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对劳动纠纷的处理都十分重视,但由于各种原因,劳动纠纷的调解难度相对较大。

  这起案件的调解成功说明,如何调解劳动纠纷,不仅与调解者的自身业务能力等有关,更与调解制度是否合理有关,北仑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的明显作用就是综合性地解决纠纷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这是一家调解主体所难以解决的,这正是北仑区当初建立劳动争议调委会的初衷及意义所在。

  北仑经验将被推广到全省

  据统计,北仑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共接待职工近2000批次,计3000余人次,立案调解972件,其中,调解成功872件,成功率达90%,自动履行868件。全区未发生一起由劳动争议引发的群访事件,同时,劳动仲裁、劳动信访、群访事件明显下降。

  北仑区推出的这种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受到了广泛的好评,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王勇称赞它“在形式上整合了各种社会调解资源,在内容上实现了诉调衔接的要求,在方法上建立了多方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具有很强的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

  据了解,继去年市有关部门全面推广北仑的的这一做法后,今年,北仑的这一做法将在全省推广。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张水萍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