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设置专项整治
对城市道路公共设施上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超过设置期限的、严重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公交停靠站、网格架的广告设置;规范沿街店名招牌设置,达到无破损错缺、简明美观的要求;清理未经审批的横幅、彩条、气拱门等户外宣传物品;加大城区乱吊挂、乱张贴、乱刻画等“三乱”清除力度。
乱搭建专项整治
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查处力度,重点拆除城区主要道路沿线两侧、交通枢纽点、主要宾馆、政府所在地周边的违章建筑;清理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窗口区域周边的摊、篷、亭、架、杆等违章搭建;督促产权单位清理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杂物。
自行整改免受处罚
根据通告,凡中心城区内(包括市六区、国家高新区建成区)存在乱设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置和乱搭建行为的,从今天开始,10日内应当立即改正,消除影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立即办理;未按照批准文件要求的,应当严格执行批准文件。对于自行实施整改、按要求补办手续的个人或单位将不再处以其他处罚。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整改的乱设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置、乱搭建行为,城管部门将开展集中整治,并依照《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从重处罚。对城市道路两侧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清理。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刘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