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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具体办法确定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10-03-29 10:56:45

  镇海网讯(记者戴剑彪 通讯员王勇)2010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上海将对入沪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近日,我区警方就市民关心的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具体细节作了进一步说明。

  4月1日起,交警大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科、招宝山派出所、骆驼派出所、蛟川派出所、庄市派出所、澥浦派出所、九龙湖派出所等8个办理点将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需要办理的市民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就可免费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业务。8个办理点的工作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当地公安派出机构的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和周日只提供个人受理,不提供单位受理。

  警方表示,为加快办理速度,申领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下载申领材料电子版并事先填写。区公安网站不日也可下载。

  警方提醒领取《进沪车辆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与公安机关签署《责任书》和《承诺书》的义务,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时性管制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收缴《进沪车辆通行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表示,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可方便单位、个人出行,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进行,请广大市民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申领。由于受公安派出所办理能力的限制,在集中申领高峰时段,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候的现象,请大家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各单位、个人对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相关事宜还有不明白的,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或致电或直接到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