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顾晓炜 通讯员 李传典)4月1日起,我区将按照1100元对区内职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非全日制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0元。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0]28号)》,我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针对此次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区劳动部门已经准备了相应的资料,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向广大市民免费赠阅。同时,将会对区内的企业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保证此次调整落实到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岗位的津贴,以货币形式发给职工的伙食补贴和住宿补贴也在最低工资的范畴之外,因此市民应多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本次调整的最终执行者,区内的企业都表现得不慌不忙。吉利汽车资源管理部招聘主管祝万云表示,他们大部分岗位的工资水平已经高于了这个标准,此次调整所涉及的岗位数量并不多。贝发公司人事行政主管陈红革说,去年12月,公司已经给全体职工上调了一次薪资水平,上调幅度达到平均每人每月300元。目前,他们正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