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扣6分。这是4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增加的内容。据了解,除此之外,新《规定》还对多项涉及高速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进行了调整。
据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新《规定》对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而对当事人主观过错小的违法行为,则相应降低了记分分值。比如4月1日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12分。高速公路比较常见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也由原来的2分提高至3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则由原来的1分提高至2分。而因为受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的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不记分。
在遇到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而拥堵时,不少驾驶人常常会因为“心太急”而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从而堵住了后方的施救车、救护车、警车的通行,给施救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影响,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新《规定》为此增加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宁波日报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 孟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