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邵阳)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我市明起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方案,从明天开始,全市将统一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我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至980元,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从7.1元/小时调整为8元/小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50元/月调整至980元/月后,较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5.29%。他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使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也有利于企业吸纳更多优质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