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今起酒后驾驶扣12分 摩托车驾驶证办理放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4-01 07:53:37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推出的进一步放宽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简化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程序、增加被注销驾驶证恢复措施、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限等10项便民服务措施,今起正式施行。笔者采访有关部门,了解到了我市落实111号令的进展情况。 

  放宽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政策

  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进展:目前交警支队车管所在高桥安全驾驶培训学校设置了10个座位专供残疾人参加理论考试。道路考场也正在施工中。考试用车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出来后即可购置。

  简化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程序

  规定: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群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进展:我市所有的考点今起摩托车考试均可在一天之内完成。

  允许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照

  规定: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无须回到户籍地申领。

  进展:在我市暂住的人员只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就可到暂住地车管所报名申请参加摩托车驾照考试。

  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

  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进展:2007年4月1日之后因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可以先向车管部门申请受理,体检合格后可以预约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合格恢复驾驶资格。有关人员可以关注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网站或拨打81983055进行咨询。

  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期限

  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

  进展:我市数十万名驾驶人不必每年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规定: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进展:延期申请可以由驾驶人本人申请,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今起可到车管所有关窗口办理。

  主观恶意违法记分分值提高

  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进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已对记分系统进行了升级,从今日起全部按新规定实施。

  宁波日报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 陆明光 闵玉胜
【编辑:沈严】